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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场、写字楼若出现确诊病例,一律实行封楼硬隔离

2020年02月11日 11:56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商场、写字楼要确保进出人员100%带好口罩,100%实行逢进必检体温制度

东莞阳光网讯(记者 付勇辉)随着返程高峰和正式复工到来,商场、写字楼成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非常重要、十分关键的阵地。为做好商场、写字楼等重点区域管控工作,最大力度控制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继2月5日制定《东莞市非住宅租赁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后,2月8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又发布了《东莞市非住宅租赁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以下简称《工作预案》),突出落实商场、写字楼等租赁相关责任人的防控主体责任。

《工作预案》要求,东莞商场、写字楼新型冠状病毒防控要以预防为主、联防联控、及时处置为工作原则。商场、写字楼权属人或经营者要督促承租企业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严格执行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

《工作预案》提出,商场、写字楼权属人或经营者每日至少一次对卫生死角、垃圾收运点、电梯及其他封闭空间等公共部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减少病毒传播渠道。同时还要加强商场、写字楼出入口管控,确保进出人员100%带好口罩,100%实行逢进必检体温制度。

《工作预案》明确,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商场、写字楼,一律实行封楼硬隔离,并在显眼处张贴“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楼实行隔离管理”的告示,经属地疾控部门检查排除感染方可正常经营。

附《工作预案》全文:

东莞市非住宅租赁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根据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会议〔2020〕32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非住宅租赁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突出落实商场、写字楼等租赁相关责任人的防控主体责任,最大力度控制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用工,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商场、写字楼等非住宅租赁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部署上来,周密组织,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非住宅租赁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商场、写字楼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时发现,立即报告,迅速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严防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三、预防措施

(一)完善防控机制。商场、写字楼的权属人或经营者要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

(二)加强排查检测。商场、写字楼权属人或经营者可通过要求承租企业为员工办理“工作人员出入证明”等方式,督促承租企业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并“一人一档”做好员工建档登记。督促承租企业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严格执行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要加强商场、写字楼出入口管控,确保进出人员100%带好口罩,100%实行逢进必检体温制度。

(三)设施物资到位。商场、写字楼权属人或经营者要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必备物资;设置有集体宿舍的商家、企业,要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园区、镇街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四)做好清洁消毒。商场、写字楼权属人或经营者每日至少一次对卫生死角、垃圾收运点、电梯及其他封闭空间等公共部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减少病毒传播渠道。加强对卫生保洁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讲解各种药剂的使用方法,确保清洁消毒取得预期效果。

(五)强化宣传引导。商场、写字楼权属人或经营者落实联防联控要求,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公司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广泛推送,微信群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相关人员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正确使用口罩等各种防疫物资,避免恐慌情绪和谣言传播。

四、发现疫情工作流程

(一)发热处理流程。对体温超过37.3℃,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患者情况时,应马上对其活动区域进行封锁,对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患者实行隔离控制,确保患者戴好口罩,做好患者和主要接触人群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常住地、所在单位、联系电话、体温等),并及时上报村社区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由属地相关单位协助及时送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疫情报告流程。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发现人应第一时间报告商场、写字楼权属人或经营者疫情专项工作小组,发布预警通报,做好应急准备,并及时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

(三)对与新型冠状病毒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商场、写字楼权属人或经营者组建的疫情专项工作小组应做好详细信息登记,派人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人员的到来,并配合属地疾控部门做好病例密切接触人员100%集中隔离措施,防止密切接触者流动引起疫情大范围传播。

(四)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商场、写字楼,一律实行封楼硬隔离,在显眼处张贴“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楼实行隔离管理”的告示,经属地疾控部门检查排除感染方可正常经营。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患者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必要时请疾控部门进行专业消毒。

(六)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五、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商场、写字楼权属人或经营者要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各项防控措施。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采取隔离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的企业、商家,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权属;商场;疫情防控;经营者;写字楼;防控;工作预案;疫情;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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