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记者 付勇辉) 3月3日,市公积金中心通报了2019年度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涉及全市由于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或逾期不办理缴存登记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共101家,其中被行政强制执行涉案单位有34家,被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单位有67家。
记者了解到,2019年,市公积金中心响应建设法治东莞的号召,围绕依法治理新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2019年,市公积金中心共回复维权类信访(阳光热线、市网上信访、单位信访、电话信访等其他信访)394条,网站咨询89条,回复率达100%。
执法方面,2019年该中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年共接待追缴住房公积金维权投诉的职工4096名,并对其中的4095宗进行立案处理。另外,共受理不按规定为职工开户缴存的投诉举报64宗,其中单位开户类有55宗,应缴人数不符案件9宗,有13宗单位开户类案件已完成处理。
同时,共发出调查函4244份、督缴通知3535份,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974份、《行政处罚告知书》7份、《催告书》605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184宗,其中113宗已执行完毕。
行政强制执行涉案单位
被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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