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记者 马慧敏)最近,有媒体发布消息,说从本月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均被取消,到底是不是真的呢?一起去了解一下。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该消息并不准确。2014年,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发文件,要求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但东莞一直都没有收取过这些费用。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石海娇:“2014年文件下发的时候,我们已经排查过东莞这些年来都没有这些项目,所以请广大缴存职工放心,这些项目不存在。”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市民在申请贷款流程中,既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选择相关机构代办。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机构,以30多家律师所为主,这类机构清单在市住房公积金官网上有公布。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石海娇:“我们也跟这些机构签订相应的内部协议,协议第一是规范他们的行为,让它们的行为在监督范围之内,如果我们遇到有投诉,发现不合规、不合法行为,我们马上对它们(代办机构)进行剔除。”
涉及二手房评估的相关费用,市民需要向第三方评估机构支付,市住房公积金部门并不收取任何费用。大家要注意的是,我市职工委托代理机构代办贷款、购买二手房(含确权超过一年的现房)委托评估、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收费标准略低于市场同类服务价格。详情可登陆市住房公积金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查询。
职工委托代理机构代办业务,需向机构支付费用的项目包括:
(1)代办贷款
(2)购买二手房(含确权超过一年的现房)委托评估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石海娇:“会有代办费,但是会有最高限价,是为了保证缴存人的权益,免得(因为)市场竞争,抬高价格让缴存人付出更多来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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