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桥头组织城管、国土、住建等多个部门依法对朗厦村一栋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拆除违法建筑面积达500平方米。
在桥头镇朗厦村一违法建筑清拆现场,一辆大型钻机正在对一栋4层半高的楼房进行拆除。“在拆除违法建筑之前,我们就对这栋建筑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核实,这栋楼房属于违法建筑。”桥头国土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拆除的建筑属于违法占用农用土地私自建设的建筑,该建筑既没有任何相关手续,也未进行任何报建程序。
据了解,违法当事人李某在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在东莞市桥头镇朗厦村花园巷违建,违法用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地类为可调整果园,不符合土规(一般农地区),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目前已建4层半。
前期,镇执法部门已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事后违法当事人逾期仍未整改,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应依法予于拆除。桥头城管执法分局根据《东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修订)》《关于对省下发疑似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开展核查填报及拆除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此次拆除行动。
桥头国土分局方面表示,下来将争取在短时间内全面排查全镇违法用地,发现一处违法建筑拆除一处,严禁占用农地盖房,坚决从源头遏制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
(通讯员 莫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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