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目前,全省新筹集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7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22.8万套(间),实施发放租赁补贴超6万户,提前超额完成了202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中住房保障各项目标任务。
据悉,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已连续三年被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中具体落实。相较于往年,2024年我省住房保障工作新增了“筹集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这一项,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2023年9月提出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具体举措。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这是破解房地产发展难题、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24年以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202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安排,紧扣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政策举措,稳步推进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持续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深入规范做好公租房管理工作,有力缓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青年人和收入不高的工薪阶层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广州市目前规模最大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萝岗和苑,项目总用地面积70万平方米,规划总户数超1万户,建有多种类型保障性住房。(图源:广州安居集团)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内容。2024年全省多地稳妥有序开展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探索。按照省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安排,2024年全省计划新筹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万套。截至目前,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惠州等城市已有项目落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良好。
据了解,2024年3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全省21个城市在东莞召开省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政策宣讲会,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主要负责同志专题授课,解读有关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政策体系,有序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截至目前,省、市两级均已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推动具体任务有效落实;相关城市正在研究制定并陆续出台实施方案及房源建设、配售、运营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广州市已于2024年12月印发实施《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各有关城市也做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储备和开工建设,形成了“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滚动推进机制。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旨在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2024年,广东继续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新增筹集建设不少于18万套(间)。
2024年以来,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10个重点城市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持续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建设、管理、申请、退出等各个环节的服务;贯彻落实金融、税收、资金、水电气费等支持政策,鼓励多方市场主体积极参与项目筹集建设。与此同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持续推进工作机制完善,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开展2023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监测评价工作,有序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组织全省各地收集汇总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优秀企业和项目情况,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
据统计,“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我省已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超109万套(间),完成“十四五”期间目标建设总量的84%。
此外,我省2024年还组织开展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有惠州、江门等8个城市发布了相关征集公告,部分城市已有项目报名。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据介绍,下一步,广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持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加强组织统筹,稳妥有序推进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指导相关城市加快完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继续大力发展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要,持续改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条件,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同时,指导各地科学确定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切实做好“十五五”规划前期谋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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