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发展,人脸识别技术已经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从单位出入到网上交易,再到酒店入住,几乎无处不在。然而,这项技术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个人隐私安全的担忧。近日,万江某小区因更换“刷脸”门禁系统而引发的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经过一审、二审,最终以业主诉求未获支持告终。
事件起因于2020年底,万江某小区物业以提升安全管理为由,将小区原有的刷卡门禁系统更换为人脸识别系统。这一改变引起了业主毕先生的强烈不满,他认为物业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换门禁系统,侵犯了业主的个人信息安全。毕先生担忧个人的人脸信息被滥用或泄露,因此拒绝录入人脸信息,并多次与物业沟通希望恢复刷卡门禁,但未获满意答复。
毕先生随后将物业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原有的刷卡门禁设备。在庭审中,物业公司代理人表示,更换门禁系统是基于小区业委会和公安部门的要求,且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未收到业主的异议。物业公司还表示,他们为毕先生提供了门禁卡、二维码等多种出入方式,但毕先生均不接受。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指出,物业公司根据业主大会的表决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并无不当,且为毕先生提供了正常出入小区的出入证。不过,法院强调,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非法采集使用。最终,一审法院驳回了毕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毕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此案引发了公众对人脸信息保护的广泛关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法官王冕表示,刷脸系统的应用和脸部数据的采集应当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同时,他也指出,随着刷脸技术的广泛应用,人们对个人信息数据保护的意识也在提高。
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沈亚萍副教授指出,目前全球和我国的立法在人脸识别技术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她强调,政府需要尽快对人脸识别技术进行法律规制,个人也应加强保护意识。
记者梳理发现,最近4年,我国对于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202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哪些信息属于个人信息,同时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202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生效施行,为因处理人脸识别信息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提供审判指引。
2021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等内容。2023年8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有学者呼吁,逐步构建和完善针对人脸识别领域的法律保护体系,以确保每个人的“脸”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安全无忧。这不仅是对技术进步的回应,也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障。
本案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入探讨现代科技与公民权益关系的鲜活实践,也引发了公众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深刻思考。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未来由此引发的安全风险担忧和质疑还会持续,但同时我们也期待能构建一个既能充分发挥技术潜力,又能充分保护个人隐私和权利的社会环境,而这样的环境需要法律的规范来指引方向,技术的创新来提供保障,企业的自律来维护诚信,以及每一个个体的积极参与来共同维护,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携手走向一个更加和谐、安全、尊重个人权利的数字化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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