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零容忍”,发现一宗,查处一宗!近日,东莞多镇街依法拆除了一批违法建筑。
01、中堂
近日,中堂镇拆除蕉利村东坊旧村二巷一宗违规施工农房,拆除模板面积约30平方米。据了解,该农房未按照报建审批的图纸进行施工,存在违规悬挑行为。
据了解,中堂城管分局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各村(社区)开展相关政策宣讲及巡查。
工作人员在巡察中发现,辖区内一地存在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铁皮篷房的现象,涉事人积极配合现场恢复工作,拆除违法建设面积约60平方米。
镇内某企业存在擅自搭建彩钢棚行为,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经执法人员耐心劝导,企业负责人主动配合整改工作,对违法搭建的彩钢棚进行了自主拆除。
▲整改前
▲整改后
中堂还利用无人机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高层防控,对辖区内某超报建面积建设农房实施联合执法,拆除模板面积约30平方米。
在无人机巡检中发现,辖区内某企业存在违规搭建彩钢棚行为,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后,发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要求企业限期自行整改。
▲整改前
▲整改后
02、高埗
除了中堂镇,高埗镇也利用无人机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高层防控,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的立体防控体系。
近日,在无人机巡航画面与地面巡查的精准锁定下,高埗镇一处藏匿于企业厂区未批先建、占地540平方米的违法铁棚被依法拆除。
据悉,2025年以来,高埗镇经航拍发现并拆除新增违建12宗,拆除面积共3500多平方米。
03、黄江
近日,黄江城管分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星光社区星旺街一处建筑物存在违法建设行为,其报批建筑层数为四层,实际建设层数为六层半,属于违法加建。
镇政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当事人发出《强制拆除通知书》,并联合市城管局、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拆除面积430平方米,严厉打击顶风作案的违法建设行为。
04、违建小知识
什么是“违建”?
违法建设是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的建(构)筑物,主要类型有:
1、未批先建。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建(构)筑物;
2、超标建设。指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超出审批范围(如面积、高度、层数等)建设的建(构)筑物,如私自加层、扩建阳台、占用公共空间等。
违建有什么危害?
1、安全隐患突出。违建多未按标准施工,结构及消防隐患严重,易导致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
2、破坏城市规划。违建扰乱城市空间布局,损害市容环境,降低城市发展品质;
3、侵占公共资源。违规占用道路、绿地、消防通道等公共空间,侵害公众利益,影响日常生活;
4、破坏社会风气。违法建筑的蔓延,无形中助长了歪风邪气,一些人顶风建房,阻挠拆违,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05、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违法乱搭乱建,不仅影响环境整洁,侵占公共资源,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建设文明东莞,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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