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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567万元补助!东莞这3镇的老旧小区将迎改造→

2026年09月26日 11:23 有0人参与  0条评论

9月20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东莞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补助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配情况公示》

(以下简称“公示”)

公示显示

虎门镇、清溪镇、常平镇

三个镇共获本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总金额超567万元

其中清溪镇以超340万元居首

↓↓↓

▲资料图

按照东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有意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需经小区居民就项目实施主体、改造方案、资金筹措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属地住建部门提交改造申请。市住建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纳入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并申报财政补助资金。

本次公示资金分配明细:清溪镇获补助3442148.02元,虎门镇获补助1192042.62元,常平镇获补助1035899.33元。总金额超567万元。


本次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9月26日,共7日。公示期间,个人或单位如对资金分配情况存在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书面形式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个人反映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及相关事项证明材料;单位反映须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 283 号

邮编:523112

联系电话:22671190


中央财政资金的注入

为东莞老旧小区改造按下“加速键”

助力建设“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现代化新东莞

让我们共同期待

更多老旧小区

以崭新的面貌迎接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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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吴耀柄关键词:老旧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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