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关于开展保修期内住宅小区“堵漏裂臭”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已交付入住且尚在保修期内住宅小区的“堵漏裂臭”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住房堵塞、渗漏、开裂、串味等民生痛点问题,提升居住品质和群众获得感。
聚焦四类顽疾:堵塞、渗漏、开裂、串味成检查重点
根据通知,本次专项整治紧扣住宅“堵漏裂臭”四类突出问题,结合工程质量保修、物业管理等情况开展全面整治。其中,堵塞类重点整治卫生间、厨房管道堵塞、排水不畅等问题;渗漏类重点整治屋面、外墙、门窗、厨卫间渗漏等问题;开裂类重点整治屋面、墙体、散水开裂等问题;串味类重点整治厨房串味、卫生间反臭等问题。
在核查主体履职情况方面,通知要求镇街(园区)住建部门负责核查建设和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落实情况,镇街(园区)房地产管理所负责核查物业服务企业群众投诉受理、问题台账建立、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同时,检查工程质量信息公示、住宅“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永久性标牌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地情况,确保从源头到终端全链条可追溯、可监督。
三步推进:企业自查、镇街检查、市级抽查层层压实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自纠(2026年7月-8月),各住宅小区建设、施工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立即开展全面自查。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发放《住宅小区“堵漏裂臭”问题自查表》,建立《住宅小区“堵漏裂臭”问题台账》并报送属地住建部门,由属地住建部门统筹相关保修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做到立行立改。各住宅小区建设、施工单位对标自查问题台账整改完成后,将《住宅小区 “堵漏裂臭” 自查整改台账》报送属地住建部门汇总。
第二阶段为镇街(园区)执法检查(2026年8月-10月),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落实《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群众住房 “堵漏裂臭” 问题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研判《住宅小区 “堵漏裂臭” 问题台账》,对台账内标注存在问题的住宅实现100% 全覆盖检查,压实建设、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核验自查自纠成效,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落实、投诉受理处置、日常维修管护、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商品住宅 “两书” 执行等情况。各房地产管理所要做好工作配合,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问题收集、台账移交工作。
第三阶段为市级部门随机抽查(2026年10月-12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建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核验属地住建部门 “堵漏裂臭” 整治工作成效。重点抽查投诉集中和问题多发的项目,实地核查问题整改实效、各方主体履职情况。对检查流于形式、督促整改不力、执法不严的镇街(园区),将依规严肃处理。
三方面要求:压实责任、强化执法、统筹长效
通知对专项整治提出三方面工作要求。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各建设和施工单位须依法履行保修义务,全面摸排“堵漏裂臭”问题;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收集业主反映问题,建立明细台账并及时报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快速响应住户报修与投诉,做好问题跟踪与协调沟通。
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房地产管理所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开展全覆盖检查,杜绝走过场、应付式排查。对建设和施工单位拒不履行保修义务、拖延维修、虚假整改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置,确保整改闭环、问题清零。
三是强化统筹推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加强全市专项整治统筹调度,常态化开展督导抽查、业务指导和工作调度。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房地产管理所要加强内部联动、信息互通,及时梳理整治亮点与难点问题,总结推广有效治理经验,持续固化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全市住宅质量通病治理水平,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回应群众对“住有宜居”的美好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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