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徐女士报料反映,她以126万元出售房子,买家郑某乐支付32万元后,双方完成过户手续,但尾款没收到,房子被对方抵押给银行。
记者了解到,厚街多位业主遇到同样遭遇,而且买家都是郑某乐,初步估算,郑某乐拖欠各业主共计800余万元。
郑某乐对记者说,他当初想抄底,没想到亏了很多钱,他正在想办法应对。
01、卖房尾款收不到,房子被抵押
据徐女士介绍,去年底,她出售厚街鼎盛时代广场小区的一套91平方米住房,挂牌价140万元。今年1月份,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诚业加盟店厚街万达旗舰店(以下简称“德祐—诚业厚街万达旗舰店”)店长黄先生找到她,对方表示郑某乐想买她房子,经过几次协商,最后以126万元的价格达成协议。
1月30日,郑某乐支付3万元定金给徐女士,随后双方在德祐—诚业厚街万达旗舰店签订由黄先生提供的《房屋转让合同》。“我的律师看合同后,发现合同很不规范,存在一些漏洞,对我很不利,建议我增加合同条款,以保障自己权益。”徐女士说,她要求重新签订合同。经过协商,1月31日,徐女士和郑某乐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明确规定,过户当天,郑某乐承诺写一张第3期94万元的欠条给徐女士,如第三期款未能按时支付,视为郑某乐违约,徐女士有权要求将房产权过户回徐女士名下,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郑某乐承担;房款未全部支付完前,郑某乐不得将房产抵押贷款;在郑某乐未能支付全部房款前,过户后的新房产权证交由中介方保管。
2月1日,双方去房管部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郑某乐支付第二期款29万元给徐女士,根据合同约定,3月10日前郑某乐支付剩余第三期款94万元尾款。
“郑某乐前两次付款都很爽快,当时就银行转账了,给人感觉不差钱。”徐女士说,但到3月10日,她没有收到尾款,随后几天里,她多次微信催促郑某乐,希望对方尽快支付剩余尾款。但郑某乐却告诉她,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准备抵押该房产贷款还给她,或是将其它房屋的房产证抵押给她,她没有同意。
3月13日,徐女士发现,她卖给郑某乐的房产已经被抵押,但她还是没收到尾款。“郑某乐存在严重违约的情况,房款未如约支付,而且还办理了抵押贷款,中介公司并未按照约定保管变更后的产权证,也未及时告知我采取补救措施。”3月14日,双方在德祐—诚业厚街万达旗舰店再次协商,无果。
“郑某乐一直说资金困难,并说要支付我欠款滞纳金。我并未同意,我只要卖房的尾款,给我滞纳金这算什么回事呢?徐女士出示的收款记录显示,3月31日,她收到郑某乐转账的5922元,附言写着欠款利息。徐女士表示,不接受对方付滞纳金的要求,只希望他尽快支付全额尾款。
02、多人遭遇套路,买房者为同一人
记者调查发现,郑某乐利用同样手法,购买多套房产,拖欠购房款,少则几十万元,多则百余万元。2023年11月20日,购买厚街万达御湖公馆小区的一套87平方米的房屋;12月7日,购买该小区另一套87平方米的住房;12月29日,又买了该小区一套85平方米的住房,而且这几套房子目前已被抵押。
据另外一个卖房被骗业主何先生介绍,他发现被骗后,曾到德祐—诚业厚街万达旗舰店了解情况,当时店内有好几个人在讨说法,“我一问才知道,大家都是被郑某乐骗了,而且都是中介黄先生联系的,被骗时间大多集中在去年8月份到今年初。”
徐女士说:“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中介应按照约定保管变更后的产权证,但郑某乐却能在未付清尾款前将产权证拿去做抵押,中介黄先生和郑某乐之间相互勾结,否则不可能在未经过我同意之前将产权证拿去做抵押。”
4月9日,德祐—诚业厚街万达旗舰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黄先生是该店店长,当天他不在店内也无法联系,对于其它情况一概不回应。随后记者联系了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客服人员,经查询得知,黄先生是该公司厚街万达旗舰店的人员。截至发稿前,记者几经周转联系到黄先生,他表示,最初郑某乐购买第一套房时,如约付清全款,没想到他后面买的几套房会拖欠尾款。其中部分房屋买卖是在网上签约,也有在律师事务所签约的,并未约定要我们中介负责保管新的房屋产权证,而且这些房子过户后,都是郑某乐自己把房屋产权证取走的,并未告知中介公司也未将房屋产权证交给我们保管,其余情况我完全不知情。
记者调查发现,2024年4月3日,德佑品牌被深圳房地产中介协会通报批评,一季度,该协会共查实22宗经纪服务存在瑕疵或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经查,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德佑品牌加盟店及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鉴于今年以来,德佑品牌和中原地产投诉高发,且未见优化改进成效,现给予行业公开通报批评。
4月10日,郑某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初他想抄底楼市,没想到房价没有如他预期向上,他为此亏了很多钱。从去年8月份开始,他先后购买了11套房产,目前拖欠10位卖家800余万元尾款。“首先向各位卖家道个歉,因为这次投资我被深度套牢,面对目前的困难,我会跟各位卖家积极配合协商,尽最大的努力想办法解决。因为目前部分房产被查封,导致我无法继续融资,才会出现如今局面。”
对于未付尾款就将房屋产权证抵押一事,郑某乐告诉记者:“中介为了尽快促成交易拿到佣金,把房屋产权证给我的,我去抵押才能有现金流,才能继续周转抄底楼市。目前,我所有账户都被查封了,现在连家都不敢回了。”至于拖欠的800多万元尾款如何退还一事,郑某乐表示,他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只能等楼市回暖后卖房还债。据了解,郑某乐已经跟两位卖家达成和解意向。
03、律师说法:
涉嫌合同诈骗罪,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此事,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林俊律师认为,郑某乐从去年8月份开始,先后购买11套房产,拖欠10位卖家多达800多万元尾款,很明显这已经不是单纯的房屋交易民事行为,因为郑某乐后续在签署合同前已经明知没有实际履行支付房屋尾款的能力,但仍多次通过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的方式骗取他人房屋并迅速将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再将贷款金额用作他途,该行为已经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之规定。
林俊律师建议,受害者可以选择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来寻求救济,鉴于受害者人数较多且金额较大,公安机关或予以受理并进行调查取证,防止更多的售房者上当受骗。另外,中介黄先生作为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告知买卖双方交易资金监管方式、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等信息,但从黄先生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来看,很显然黄先生没有依法履行职责,反而置售房者于重大风险之中,售房者可以要求黄先生就中介失职行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04、国内多地发生过二手房交易骗局
记者在网上输入关键词“二手房诈骗”发现,发生在东莞的类似套路并不新鲜。过去几年里,国内多个城市发生过类似的二手房交易骗局,从云南、贵州、陕西、江浙等地区很多城市都发生过类似的案例。2019年8月,澎湃新闻刊发了“二手房交易骗局81人被骗1.89亿,涉案两人一人被判无期”的报道。2022年2月《北京青年报》刊发了“重庆亿元二手房交易骗局背后”的深度报道,报道提到,重庆至少有100多套房产遭遇诈骗团伙,一百多个家庭,涉案金额上亿。2022年11月,《北京青年报》再次深入调查全国多个城市二手房交易骗局,刊发了二手房交易骗局再调查:数百业主“卖房致贫”的报道。
据了解,骗局之所以能被一次次地重演,是因为在当地二手房交易保障措施中的“漏洞”,让骗子们找到了可乘之机。很多家庭在卖掉价值几百万的房子后,直接从中产沦为赤贫。
据了解,这些案例中受骗对象主要是急着卖二手房的房东。作案手法基本相似,买方往往装得财大气粗,看过房后,也不怎么还价,很爽快就签订购房合同,还付了30%的定金。这时卖家以为就等着收尾款了,但卖家所不知道的是,骗子们并不打算支付尾款了,而是通过钻交易流程的漏洞,达到先过户的目的,然后将房产抵押套现,而使受害业主“房钱两空”。
当卖房人催要剩余房款时,骗子们则以各种借口推脱敷衍,或仅支付少部分款项继续拖延时间,最终令卖房人无法及时获得全部房款。由于过户后的房产已被抵押给金融机构等第三方,且骗子名下通常不会有其他足额资产,受害人对骗子进行民事诉讼,在胜诉后也存在着经济损失无法及时、足额追偿的风险。
为了防范二手房交易风险,很多城市相关部门纷纷发布风险提示,将属地正规经纪机构纳入住建部门监管;其次是设定资金监管账户,通过监管账户划转资金,避免发生交易纠纷;发现涉嫌诈骗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4年3月1日,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风险提示称,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业务时,应加大对存量房交易平台疑似“炒房客”的排查。此外,如消费者发现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该协会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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