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东莞,知天下!
打开客户端发现更多精彩
立即打开

社保放宽、不限户籍!东莞共有产权房多项新利好!

2025年12月30日 08:50 0人参与  0条评论

在东莞想买共有产权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赶紧关注这条好消息!社保放宽、不限户籍……新政策多项利好来了!一起来了解看看~

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予以印发,要求东莞市直有关单位、以及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遵照执行。

《实施细则》共7章33条,包括总则、审核配售、产权登记、供后管理、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及附则等,适用于长安、虎门、塘厦、凤岗、大朗和松山湖等三限房试点项目,或经市政府批准按照《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建设的其他三限房项目,以及作为共有产权住房配售的配建安居房房源。

整体来看,普通人买共有产权房相比之前更简单了,重点有以下这些变化↓

取消了户籍限制。

此前政策对于本地和非本地户籍社保要求不同,新政二者社保要求一致。

放宽了社保要求。

第一阶段定向分配上,社保由原先的3-5年,直接缩短为6个月及以上。

第二阶段全市申购上,社保由原先的1-2年,缩短为3个月及以上。

缩短住房转移登记记录范围。

根据通知,无住房转移登记记录范围,由3年缩短为1年。

取消了与共有产权房销售区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限制。

 对具有本市户籍10年及以上的申请人取消了学历和职称限制。

关于销售阶段、销售对象取得完全产权期限、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折扣等方面,新政策也有相关修订。

01

销售阶段

共有产权住房分两个阶段配售:

第一阶段配售时,三限房在项目所在镇街(园区)进行销售;配建安居房以共有产权住房形式配售的,其中市属配建安居房在全市范围进行配售,镇属配建安居房在项目所在镇街(园区)进行配售。经过第一阶段销售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配售单位可以面向全市启动第二阶段销售。

02

销售对象

两个阶段申购条件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配售,承购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承购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为准),且申购前1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二是近期需在销售区域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或以上(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是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本市户籍10年及以上。

第二阶段配售,承购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承购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为准),且申购前1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二是近期需在本市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个月或以上(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03

取得完全产权期限

承购人首次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1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后,可以通过购买政府产权份额获得完全产权。

04

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折扣

承购人购买三限房政府产权份额时可按不超过届时市场评估价80%的价格一次性购买;购买配建安居房政府产权份额时折扣由代持机构制定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后实施。具体计税方法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赶快转发分享给有意向买房的朋友吧!

来源:东莞发布综合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东莞;共有产权房;不限户籍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